响堂大街荒岭社区地块(HC-XT-2024-W-11)控制性具体规划(图则)、海州大街新东社区新东路东侧地块(HC-HZ-2024-S-6)控制性具体规划(图则)
依据《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八条“城乡规划安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发布经依法同意的城乡规划”的规则,现由我局发布施行。有关规划效果信息可查询海城市公民政府门户网站。
1.响堂大街荒岭社区地块(HC-XT-2024-W-11)控制性具体规划(图则)附图
2.海州大街新东社区新东路东侧地块(HC-HZ-2024-S-6)控制性具体规划(图则)附图